关于莘县莘星纺织印染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2179154140)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10月19日收到的山东省莘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鲁1522民初414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莘县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莘县莘星纺织印染有限公司《莘工商(2014)抵登字第2224》号抵押登记证书载明的机器设备,(具体详见抵押清单)。
二、查封期限二年。即自2022年09月26日起至2024年09月25日止。
三、查封期间内不得为上述被查封设备办理买卖、抵押、过户、赠与等变更权属关系的行为。
查封由山东省莘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抵押清单
注:编号为莘工商(2014)抵登字第2224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2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