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沂旺达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月18日收到的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鲁1327执137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临沂旺达科技有限公司所有的机器设备一宗及生产原料、产品、废料等财产一宗。
二、查封期限二年(2021年1月14日至2023年1月14日)。
查封由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