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省阳信浩然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2176060610)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10月14日收到的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鲁1602财保610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山东省阳信浩然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所有的2套异丙醚精馏生产设备、1套变压器设备,保全价值25万元。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2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0日。

查封由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2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