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昌盛电气江苏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175030027)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10月9日收到的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浙05执2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昌盛电气江苏有限公司名下苏H9-0-2018-008,H9-0-2018-005,H9-0-2018-006抵押清单项下所有机器设备。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4年10月8日起至2026年10月7日止。
查封由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4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