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丹水泉饮品股份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032040003)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2月29日收到的河南省淅川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豫1326执恢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南省淅川县人民法院将被执行人河南丹水泉饮品股份有限公司名下渠首山泉瓶装饮用水生产线一条(含灌装机、灌冲机、旋盖机、贴标机、包装机、理瓶机及线路)予以续封。
二、续封期间自2024年3月3日起至2027年3月2日止。
查封由河南省淅川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