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桐梓县鑫鑫矿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007070170)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1月13日收到的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7)鲁11执恢170号之六”《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续行查封被执行人桐梓县鑫鑫矿业有限公司所有的机器设备(详见查封财产清单<抵押物清单中的机器设备>)等。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3年1月9日-2025年1月8日)。
查封由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财产清单
2023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