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天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171060028)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9月10日收到的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出具的“(2024)新71执恢2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依法查封被执行人新疆天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所有的生产设备(后附设备明细)。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5年9月4日至2027年9月3日。
查封由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设备明细
202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