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营口天峰海岸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14908058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8月7日收到的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辽0804执保58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法院查封营口天峰海岸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91210881564619343D)(合同号码:QZD512401[2022]0015号及动产担保登记编号:21810876002723236661号)在营口仙人岛能源化工区院内11台(套、台)机器设备(查封机器设备明细,详情见附件)。查封期间不得转让、买卖、抵押、更名等以及设定他项权利。

二、查封期限为2年(2025年8月1日起至2027年7月31日止)。

查封由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附件

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