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沂格凌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2月2日收到的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鲁13执30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临沂格凌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机器设备:
二、查封期限:自2021年12月2日至2023年12月1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