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祥泰健身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75110650)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4月30日收到的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津02执65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天津祥泰健身器材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天津祥泰带钢股份有限公司)名下机械设备68套,动产抵押登记证为:津西青动抵登字(2016)第0051号,查封设备与证载清单一致。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5年4月29日至2027年4月28日。

原查封案号:(2019)津02执保140号

原协助机关: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管局

查封由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固定资产--机器设备评估明细表

注:编号为西青动抵登字(2016)第0051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