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州东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016028159)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1月22日收到的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豫0103执815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冻结被申请人郑州东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郑州市中原区生态建设PPP项目(陇海西路生态廊道建设三环至四环段及南水北调生态文化公园示范段)在整个融资期间产生的应收账款收益权,质押登记证明编号:04920827000587651097以本案标的12985698.63元及利息为限。

二、冻结期限为三年,从2026年1月20日—2029年1月19日。

冻结由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6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