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龙江响水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145080282)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8月15日收到的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黑1002执28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黑龙江响水米业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168套机器设备(详见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三年,自2024年8月12日至2027年8月12日止。

查封由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

2024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