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济宁市中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1月27日收到的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鲁0811执保35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查封、冻结被申请人济宁市中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名下的钢结构一宗,(动产登记编号:37082019003668号)。
二、查封期限叁年,2021年2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37082019003668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