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雅安市雅园春茶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1月26日收到的四川省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川1803执68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在四川省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雅安市雅园春茶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四川省雅安市名山区双河乡扎营村7组44号的21台机器设备期间,不予办理上述动产的所有权的变更登记手续。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1年11月26日起至2023年11月25日止。

查封由四川省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