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思为机器设备有限公司的司法解除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1月26日收到的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津02执734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司法解除查封冻结协助执行事项公告如下: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解除对被执行人天津思为机器设备有限公司所有的15台(套)机器设备(包括防爆桥式双梁起重机1台、数控镗床4台、数控落地镗铣床3台、桥式双梁起重机2台、数控车床1台、激光跟踪仪1台、激光干涉仪1台、关节臂测量机1台、数控定动梁双龙门移动式镗铣床1台)的查封。
该解除查封由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事宜。
202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