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焦作市广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1月26日收到的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4)焦执字第234-1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续行查封被执行人焦作市广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位于其厂区内有机器设备。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1年12月7日起至2023年12月6日止。

查封由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

202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