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晟宇铸造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1月26日收到的辽宁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辽0921执恢23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辽宁晟宇铸造有限公司生产设备予以查封(详见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1年11月26日至2023年11月25日止。
查封由辽宁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
202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