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学苑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1月25日收到的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鲁0811执195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山东学苑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名下机器设备:梁工商抵登字(2018)第080号、梁工商抵登字(2018)第068号、梁工商抵登字(2015)第0135号。

二、查封期限二年,2021年7月20日至2023年7月21日。

查封由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梁工商抵登字(2018)第080号、梁工商抵登字(2018)第068号、梁工商抵登字(2015)第0135号的登记均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