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秦皇岛仁轩酒庄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1月25日收到的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冀03执11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续封秦皇岛仁轩酒庄有限公司名下机器设备(详见查封、扣押清单)。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1年11月27日至2023年11月26日。
查封由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扣押清单
202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