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水谷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1月24日收到的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渝0118执723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重庆水谷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重庆市永川区工业园区凤凰湖工业园内电子一小区A5幢2层内低氘水生产线一条、3层内未完工的低氘水生产线一条、3层内机器人设备两套(型号:FANUC Robot R-2000iC/165F;编号R16701640、R16701641)。

二、查封期限为三年,自2021年10月19日起至2024年10月18日止。

三、查封期间,未经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允许,不得办理抵押、转让等权属变更、转移登记手续,不得有妨碍执行的其他行为。

查封由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