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菏泽彪兰纺织品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1月24日收到的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鲁17执1065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续行查封被执行人菏泽彪兰纺织品有限公司位于曹县王集镇王大庙村(许单路北侧)的钢结构厂房,面积24103平方米。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查封期限自2021年11月28日起至2023年11月27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