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诸城龙祥钢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1月24日收到的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鲁0705执113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续查封诸城龙祥钢业有限公司的动产抵押:37072019012227;(诸工商)抵登字[2017]00069号;(诸工商)抵登字[2016]00039号;(诸工商)抵登字[2018]00048号;(诸工商)抵登字[2018]00002号;(诸工商)抵登字[2018]00001号。

二、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续查封诸城龙祥钢业有限公司名下的设备:钢水包两套、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1台、立车1台、水玻璃生产线1套、电动平台车1台、提升机1台、车床1套、混砂机1台,登记编号:诸市管抵登字(2018)第0043号。

三、查封期限两年,自2021年11月19日至2023年11月18日。

查封由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37072019012227;(诸工商)抵登字[2017]00069号;(诸工商)抵登字[2016]00039号;(诸工商)抵登字[2018]00048号;(诸工商)抵登字[2018]00002号;(诸工商)抵登字[2018]00001号、诸市管抵登字(2018)第0043号的登记均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