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沁阳市天源实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221056-2)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2月15日收到的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2)焦民执字第56-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沁阳市天源实业有限公司卫生纸生产线机器设备(型号:2Y3000/300)四套。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5年2月13日起至2027年2月12日止。

查封由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