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堰祺美工贸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145091405)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7月29日收到的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鄂0303执1405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十堰祺美工贸有限公司所有的[CJK6150H型号数控车床1台、LG20A/1000型号数控车床2台、LG20A/650型号数控车床4台,动产抵押登记编号:十工商茅押登(2018)015号]数控车床共计七台。
二、期限为二年,自2023年7月27日起至2025年7月26日止。
查封由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十工商茅押登(2018)015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3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