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侯某某的司法解除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8月21日收到的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渝0118执保42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司法解除查封冻结协助执行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解除对被申请人侯某某(公民身份号码50**************53)存放在重庆市永川区森林大道自由鹰飞行俱乐部的动力滑翔伞三台(发动机型号分别为9619423、5742280、9619424)的查封、扣押【原查封、扣押文书:(2021)渝0118执保253号执行裁定书】。
该解除查封由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事宜。
202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