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连集龙物流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1月22日收到的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辽02执2063、2200-222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场查封被执行人大连集龙物流有限公司名下的六台龙门吊(型号为:RMG16-51A7)。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1年11月19日至2023年11月18日。
查封由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