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济宁金盾液压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1月20日收到的山东省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鲁0891民初159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查封济宁金盾液压有限公司名下,在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的抵押登记号分别为37082020033458、37082020033460号项下的设备。
二、查封期限为三年,2021年8月18号至2024年8月17号。
三、查封期间不得买卖、变更、转让等。
查封由山东省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37082020033458、37082020033460号的登记均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