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山市海丰线缆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1月21日收到的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冀02执4021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唐山市海丰线缆有限公司享有位于公司厂区内的机器设备(详见查封清单),抵押登记编号13022020006655。
二、查封期限2年。自2021年11月23日至2023年11月22日。
查封由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清单
注:编号为13022020006655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