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超源化工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1月21日收到的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豫13执58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新疆超源化工有限公司抵押的机器设备,动产抵押登记编号:65232019002644。(后附清单)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1年11月19日起至2023年11月18日止。

查封由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

注:编号为65232019002644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