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澳斯乳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6)津02执19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天津澳斯乳业有限公司名下设备抵押登记号为1561201620180094的144台机械设备,以及设备抵押登记号为15612011620180108的131套/台机器设备。
二、查封期限为2年,从2021年1月8日至2023年1月7日。
查封由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