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北井陉煤炭发运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1月21日收到的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冀01执恢6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河北井陉煤炭发运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井陉县秀林镇南秀林村,土地证号为:石井国用(2015)第044号项下地上的铁路专用线使用权。
二、查封期限为三年,查封期限自2021年11月3日至2024年11月2日。
查封由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明细
202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