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连市旅顺口区江西化工工业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226160029)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12月20日收到的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辽02执2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大连市旅顺口区江西化工工业总公司名下位于旅顺口区江西镇小潘家村的权证号旅顺口国用(2004)字第0406057号土地上的机器设备、变电设施等动产。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4年10月8日至2026年10月7日止。
查封由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