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营口创嘉纺织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1月20日收到的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辽08执227、22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营口创嘉纺织有限公司所有的机器设备(详见查封清单)。
二、查封期限2年,本轮查封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9日至2023年11月18日(上轮查封时间为2019年12月24日至2021年12月23日)。
查封由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清单
202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