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淄博博港型材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9月17日收到的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鲁03执恢8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淄博博港型材有限公司名下动产抵押登记书(临工商抵登字(2017)第0080号)的登记机械设备及钢结构车间。

二、查封日期自2021年9月15日至2023年9月14日。

查封由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临工商抵登字(2017)第0080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说明: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1月18日收到的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说明,将“博港型材有限公司”更改为“淄博博港型材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