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茅粮酒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1月18日收到的云南省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云09执101号、102号、103号之六”《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云南省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续行查封被执行人茅粮酒业集团有限公司名下已抵押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的位于临沧市云县爱华镇小渡口6号的机器设备(酿酒设备,详见抵押物清单)。
二、续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1年11月14日起至2023年11月13日止。
查封由云南省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抵押物清单
202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