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安市永诚铸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3月22日收到的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冀0402执846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武安市永诚铸业有限责任公司“永诚110KW 变电站”的全部设备:63000KVA变电器3台、110KV输电线路由22OKV柏林站出线(全长8.6公里)、双回路同杆架设、导线型号为300m²*2双分裂双回、10KV出线34路、35KV出线5回。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2年3月11日起至2024年3月10日止,查封期间不得转让、变卖或抵押。

查封由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2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