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山东方华盛优耐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248071313)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12月18日收到的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冀0207执1313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唐山东方华盛优耐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名下机器设备(详见查封财产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5年11月5日起至2027年11月4日止,查封期间未经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许可不得擅自办理上述资产的转让、抵押、过户等手续。

查封由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财产清单

202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