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九龙县万兴水电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136080306)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8月3日收到的四川省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川18执306号之五”《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四川省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续行查封被执行人九龙县万兴水电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四川省九龙县湾坝镇电站内所有的机器设备(详见抵押登记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4年8月3日起至2026年8月2日止。

查封由四川省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抵押登记清单

2024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