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南环宇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3月19日收到的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琼97执保10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查封海南环宇新能源有限公司名下抵押登记编号46852019000393和46852020000598两笔融资租赁动产抵押的机器设备[详细清单见(2021)琼97财保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附件二]。

二、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查封海南环宇新能源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临高县波莲镇抱美农场的工厂构筑物及其辅助设备包括两台储罐(T4205,T4206)及办公区、生活区及地上建筑物、北区管廊、厂区道路及地坪等36项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详细清单见(2021)琼97财保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附件四]。

三、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1年3月3日起至2023年3月2日止。

查封由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

注:编号为46852019000393和46852020000598的登记均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