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盘锦中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盘锦独楼混凝土外加剂有限公司、辽宁中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辽宁中升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1月15日收到的辽宁省盘山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辽1122执77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盘山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盘锦中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盘锦独楼混凝土外加剂有限公司、辽宁中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辽宁中升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机器设备。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1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14日止。
查封由辽宁省盘山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