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连俊湖铸造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7月2日收到的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0)大执一字第13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大连俊湖铸造有限公司名下其抵押的机器设备(详见抵押清单)。
二、查封期限三年,自2022年7月6日至2025年7月5日。
查封由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抵押清单
2022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