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京泰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1月14日收到的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鲁0212财保6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南京泰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下述财产:电源管理板(型号M13)375块、主控板(型号Xarm)375块、转接板(型号C13)375块、数据板(型号ZYNQ7)375块、网板(型号120A)375块。

二、查封期限为2年,自2021年11月12日至2023年11月11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