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汉钢铁集团轧辊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1月14日收到的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鄂01执317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武汉钢铁集团轧辊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价值14000万元的设备【具体以青工商押字(2015)006号动产抵押登记书及附页中所列设备为准】。
二、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武汉钢铁集团轧辊有限责任公司名下账面价值148236708.74元的产品或原材料【具体以青工商押字(2015)005号动产抵押登记书中所列产品或原材料为准】。
三、查封期限为三年,即自2020年10月26日起至2023年10月26日止。
查封由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青工商押字(2015)006号、青工商押字(2015)005号的登记均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