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廊坊硕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7月30日收到的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苏05执保31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廊坊硕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名下的机器设备详见清单。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2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止。

查封由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

2022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