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梅河口市北国贡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1月14日收到的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吉0112执80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继续查封梅河口市北国贡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名下,坐落在该公司院内:粮食仓14个(存储水稻仓12个,存储稻壳仓1个,存储烘干过的水稻仓1个);烘干塔一套(包括锅炉、清粮设备等机械设施);倒粮机若干台;大米生产线一套(日产150吨);小型精包装大米机器设备一套;加工生产设备若干台(清粮机、去石机、轮毂机、谷稻分离筛、碾米机5台、白米筛、抛光机、色选机三台、关风机4台、配电柜4台等其他设备);变压器500kv1台、包括附属配件设备一套;地秤设备150吨一套;搅粮机4台;凉米仓若干个;小铲车1台;等其他附属设备详见照片。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1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6日。

查封由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照片

202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