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山中天矿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1月14日收到的沐川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川1129执恢12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沐川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乐山中天矿业有限公司所有的沐工商抵登字(2014)28动产抵押登记书中载明的装载机、防爆机车等动产158台。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从2021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7日止。

查封由沐川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动产抵押登记书、动产抵押物清单

注:编号为沐工商抵登字(2014)28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