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石市鑫恒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170080775)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9月26日收到的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7)鄂0105执775号之七”《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继续查封黄石市鑫恒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抵押设备43件(详见附表)。

二、期限为贰年(自2024年10月27日起至2026年10月26日止)。

查封由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附表

2024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