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彰武县四方供暖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2月28日收到的辽宁省彰武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18)辽0922执97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彰武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彰武县四方供暖有限公司在章古台镇本街供暖锅炉(10t)及设备。

二、期限为二年,自2021年12月14日起至2023年12月23日止。查封期间准许管理、使用,但不得转让、转移、出售等。

查封由辽宁省彰武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2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