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枝江泓楚颐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1月11日收到的枝江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鄂0583执保26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枝江市人民法院查封枝江泓楚颐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名下35台机器设备【动产抵押登记书编号:枝江工商动抵登(2017)055号】。

二、查封期限为2年,自2021年11月8日始至2023年11月7日止,限额1500000元。

查封由枝江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枝江工商动抵登(2017)055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1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