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奥星粮油工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4月2日收到的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鄂06执恢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湖北奥星粮油工业有限公司的机器设备:小包装灌装生产线设备(数量1套,规格为200T/d
菜籽饼侵出成套设备(数量1套,规格为600T/d
烘干仓储一体化生产线(数量1套,规格为800T/d
配电室发电机组(数量l套,规格为3200KW/h)、锅炉(数量1套,规格为19T/d
包装码垛系统(数量1套,规格为600T/d
酶法脱胶生产线(数量1套,规格为200T/d
油脂分提生产线(数量1套,规格为200T/d。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从收到之日起),自2022年4月2日至2024年4月1日止。查封期间不得办理转让、抵押、拍卖等相关手续。
查封由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2年4月